矿难责任人首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1:00 东南快报

  山西晋城苗匠煤矿3月18日发生矿难,死亡21人。事故发生后,煤矿投资人王建军等人瞒报事故,情节恶劣。近日,王建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近年来矿难事故责任人所受的最严重的惩罚。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4月28日表示:“我看了这个消息后非常振奋,这对社会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重典治乱,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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