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责任人首次被判无期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重典治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2:28 舜网-济南时报

  死亡21人的山西晋城苗匠矿难瞒报事故在40天后终有结果,煤矿投资人王建军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近年来矿难事故责任人所受的最严重的惩罚。

  该矿矿长苗明庆、煤矿机电兼生产副矿长宋天炉被各判有期徒刑20年,并分别处罚金50万元、100万元,包括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主任姬建龙等19名被告也分别获刑。

  “我看了这个消息后非常振奋,这对社会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重典治乱,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作出的努力。”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4月28日在参加《生产和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的座谈会上就此表示说。

  “刑法修正案(六)、两高的司法解释,还有我们即将生效的条例,安全生产法治利剑在握。”李毅中说。

  今年3月18日苗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宋天炉、王建军等三人未积极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对该起事故隐瞒不报,还安排有关人员封锁事故消息,并遣散其他外地民工,掩埋事故证据,情节恶劣。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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