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裁撤牙防组加快清理非法人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3:30 第一财经日报

  汪言安 诗淇

  认证资格备受质疑的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下称“牙防组”),在成立19年后以撤销的方式“寿终正寝”。

  4月30日,卫生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决定撤销牙防组,撤销的理由是“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

  公告还表示,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是为了加大牙防工作的管理,促进立法工作。”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当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牙防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卫生部公告对其近20年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以及建立全国牙病防治组织体系方面的作用给予肯定。

  消息人士表示,卫生部正在开展清理一些非法人单位的工作,牙防组只是其中之一。这位消息人士还透露,牙防组原有工作人员被转到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的可能性不大。

  此前牙防组组成人员大多是各大口腔医学院的教授,散落在各地,并没有合法的认证资格。毛群安表示,卫生部以后委托的专业社团或者机构,都将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口腔卫生处将负责牙防的管理规范以及促进相关立法的进行。

  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韩亮对本报记者透露,由卫生部和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起草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相关的口腔

保健品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不久应会出台,今后的口腔保健品认证工作将按照新制定的标准和办法进行。

  (相关评论见A7)

  对于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负责人的人选问题,消息人士透露,在牙防组被停止工作以后,全国九大口腔医学院校的负责人曾联名上书卫生部,建议口腔卫生处负责人一职还是由口腔医学领域的专业人士来担任比较合适。

  牙防组从2002年起为国内外多家牙膏生产企业进行认证。直到2005年6月,多家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3个月后,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2006年7月,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驳回了起诉。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司法建议,与卫生部共同叫停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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