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 法官监督补种“赎罪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4: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违法盗伐林木,蒲江县法院对两名非法伐木者判处管制两年的同时,又责令二人补种20株“赎罪树”。昨日,在蒲江县法院的监督下,两名盗伐林木者补种上20多株树。

  今年1月15日,蒲江县的马某某、彭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自己管理的集体责任山上的13株松树盗伐。日前,蒲江县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管制两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为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蒲江县法院同时责令两人在盗伐林木地点一个月内补种树木20株,并保证成活。

  昨日,在蒲江县法院法官的现场监督下,马、彭二人亲手种下20余株树木赎罪。

  (蒲法 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韦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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