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 昨日被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卫生部新成立口腔卫生处 不参与任何认证

  ■首位状告牙防组的律师李刚:仅“撤销”还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自成立以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基层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卫生部制定我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发展、建立覆盖全国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

  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有删节)

  卫生部回应

  口腔卫生处不会搞认证

  昨日,卫生部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防组。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今后有关口腔认证的问题,由国家认监委负责,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只负责就符合认证资质的单位向认监委提出建议,不承担认证工作。口腔卫生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而牙防组的人员都是专家,因为两者体制上有很大区别,口腔卫生处将不会承袭牙防组的工作。目前还没有人员任命。对于公告中指出的部分工作将交由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毛群安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社团。

  牙防组回应

  他们不会去口腔卫生处

  昨天,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得知取消牙防组的消息。张博学介绍,取消牙防组后,他们仍会在原单位工作,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会去口腔处。

  张博学说,专家们最初的设想是在政府设立一个机构,但当时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历史时期,没有实现。牙防组就是在这特定时期成立。18年过去了,为推动牙防事业做了极大贡献。口腔卫生处的成立,实现了专家当初的愿望,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曾状告牙防组的法学博士---

  违法认证收的钱流向何处?

  记者第一时间连线曾将牙防组告上法庭的清华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李刚曾将牙防组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由于牙防组不具备法人地位,因此法院并未将其列为诉讼当事人,而李刚要求追加卫生部为被告的法律请求同案中也被驳回。

  对于卫生部突然宣布做出撤销牙防组的决定,李刚感到有些偶然。卫生部仅仅撤销牙防组而未对后续做出说明,这样的处理并不够,最关键是对牙防组撤销后,责任如何承担没有交代。

  李刚认为,违法认证15年之久的全国牙防组,在法律定性后,对于因违法认证获得的资金流向如何处理,牙防组参与违法行为后,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李刚说,任何违法行为都有责任人,对于违法收入一样都要收缴,任何法律上的处理都离不开对责任人、违法所得及其赔偿款的最终裁决。现在看来如果要让相关责任人承担,这个会责任很大。

  A牙防组认证的产品

  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据牙防组官方网站显示,截至目前已对9种产品进行了认证。

  B牙防组大事记

  1988年12月16日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之后,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6年7月,法院首次开审并驳回李刚起诉,理由是两者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2006年2月,陈江律师以全国牙防组等4方为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C牙防组收费不少

  牙防组最初成立时间可追溯到1988年8月下旬,全国各地七八十位口腔专家集聚北京,强烈要求卫生部的领导到会听取中国牙病的严峻形势,增设一个牙病防治的专门机构。但是出于精简机构考虑,没有设立政府机构,而是成为卫生部领导下的非官方组织。

  由于没有经费来源,全国牙防组存在18年间一直与企业投入有所关联。牙防组成立之初即是由牙膏工业协会提供资金赞助。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

  最初,全国牙防组推荐的都是些国有品牌,后来,作为首家获得认证的国外品牌,佳洁士牙膏所属的宝洁公司共支付认证资金约1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捐赠给牙防基金,其余费用则用于几十名口腔专家做检验、做临床、做认证。而被认证企业之一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也承认,每年给牙防组赞助费就有10万元。

  期间全国牙防组共对宝洁等9家公司的口腔用品进行了认证,在认证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试验费用。而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则需要给牙防基金会提供“捐赠”,据相关企业透露:“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1994年,牙防组在企业支持下成立了牙病防治基金会,获得了新的融资渠道。许多企业纷纷以现金和实物等不同形式投入资金,很快,基金会的资金从1000万就积累到2000万。

  D还有很多“牙防组”

  当年成立牙防组时,本来有着一个美好的初衷,可能谁也没想到,它现在落到一个被撤销的命运。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所说,牙防组的尴尬在于它的真实身份难以界定,既不是一家政府机构,更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么成为政府机构,要么成为民间组织,而什么都不是,这就等于给了它们一个灰色空间。

  现在牙防组是撤销了,但社会上还有很多形形色色的类似牙防组的不清不白的机构,它们又该怎么办呢?

  (央视、广州日报、京华时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