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女友同他人散步 男子带人抢劫“情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5:44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杨扬 通讯员 虹景)女友同另一名男子散步,蔡某心急之下,带上两个朋友,以对方勾引自己女友为由,将其殴打致伤,并实施抢劫。日前,蔡某被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蔡某与马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去年9月19日晚,蔡某同2个朋友一道,前往武汉某学院找女友。到了学校后,蔡某并未联系上马某,便在校内耐心等待。等候期间,马某正同朋友饶某在散步。蔡某在校内闲逛时,竟然碰上了马某二人。见自己女友同别人在一起,蔡某怒火攻心。

  蔡某称饶某勾引了自己的女朋友,对准饶某一顿拳打脚踢,并招呼两个朋友一道围殴饶某,后向饶某索要500元现金,欲了结此事。饶某称身上没钱,随即被蔡某等人带至洪山区五角塘,遭殴打后又被强行搜身。见未搜出现金,蔡某威胁饶某,让其致电表哥送钱过来。饶某表哥闻讯后当即报警,饶某方才被解救。

  洪山区检察院对蔡某三人依法提起公诉,蔡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两名朋友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并均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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