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孩子电梯坠楼案 责任在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6:12 都市快报

  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有一位是来自浙江检察系统的女性: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沈亚平,她是首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还是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检察官。

  今天,快报记者为大家讲讲沈亚平办案的故事,这是全国第一起追究刑事责任的电梯坠人案——

  记 者 刘 徽

  从同学家出来,小宋走在第一个,去按了电梯的开关。左等右等,等不来后,小宋提议往下走几层楼,一个人跑到最前面去了。

  一声闷响过后,尾随其后的几个同学,下到17层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电梯门开着,里面空荡荡的,看得到阴森水泥墙壁,而小宋连个人影也没有。

  最后,警方在一楼找到了已经死亡的小宋。

  是意外,还是重大责任事故?

  接过这起坠楼案的全部卷宗,公诉人沈亚平心绪难平,因为那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电梯而引发的事故接连发生了好几起。

  具体说到这个案子,如果小宋在跑到17楼,是自己用强力推开电梯门的,那他的死是意外;如果电梯本身存在着安全隐患,那案子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属于重大责任事故。

  如果不清楚这部电梯的内部结构,外人是很难明白究竟是如何出事的。所以,这个案子得重新侦查。

  沈亚平来到了出事地点。她从楼顶开始往下走,每到一层,都试着去推推电梯门,有好几层楼的电梯门都被推开了,尽管是身材弱小、单薄的她。

  接着,沈亚平又接连走访了电梯生产厂家,并专程到北京去请教电梯行业的权威专家。伴随着马不停蹄的走访,等到准备起诉材料时,她心里已经有了底:这个案子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电梯维修公司和维修工人,都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当时是2004年,之前,此类事故都是以追究民事赔偿而结案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还是全国第一次。

  她问住了专业的电梯维修工

  上庭,沈亚平捧着厚厚的一摞材料。

  “你知道电梯维修保养有哪几个项目?”

  “要对电梯的……”出庭作证的电梯维修工开始罗列一大堆专业术语。

  “你有没有看电梯的索钩呢?”

  “……”这个问题让电梯维修工有点措手不及,他开始支支吾吾,他根本就不知道查看索钩也是在电梯维修之列。对这个案子来说,这一细节至关重要,因为沈亚平在前期的调查中,确定此次事故的“元凶”就是索钩,由于电梯门的索钩没有“咬”紧,急匆匆跑下楼的小宋,在触碰到电梯门时,电梯门突然打开了,导致小宋失足坠下楼去。

  这堂庭足足开了6个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再审,沈亚平匆匆离开。这时已是下午2点多,食堂早没有饭了,她也不想吃饭,因为每次开完大庭,她都很累,有种要虚脱的感觉。

  不久,案子判决结果下来了,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电梯维修工和电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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