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被卫生部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7:4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卫生部日前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卫生部同时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卫生部公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

  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

  另据报道,4月3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说:撤消牙防组,成立口腔卫生处是工作需要,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将不允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

  毛群安表示,口腔卫生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而牙防组的人员都是专家,因为两者体制上有很大区别,口腔卫生处将不会承袭牙防组的工作。口腔卫生处将严格执行国家的认证规定,不参加口腔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

  ■相关事件

  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

  法学博士获赔8.9元

  因质疑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质,法学博士李刚2005年9月16日买下印有全国牙防组认证的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后,将卫生部、乐天公司、家和物美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认定该认证非法。2006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于虚假宣传,判决其和家和物美公司连带赔偿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

  此外,法院已就此案向卫生部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司法建议函,两部门函复法院称已叫停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活动,并将准备建立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制度等。

  ■短评

  人们的牙齿被谁忽悠了

  “全国牙防组根本就没有认证资格!”。法院审理李刚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案后认为,2003年规范认证认可活动的国家行政法规开始实施,但全国牙防组作为并不具有对外开展产品检测和对产品质量认证权利的机构仍在继续非法认证。

  看一个认证机构是否可信,最关键的就是看它是否权威和独立。抛开权威性先不谈,单就独立性而言,全国牙防组就无法不让人心生疑窦。据媒体披露,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教授也承认,全国牙防组接受过像宝洁公司、乐天食品等多家企业的捐款。企业捐善款支持牙齿健康事业当然无可厚非,问题是像全国牙防组这样的认证机构并没有资格接受捐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明文规名:“认证机构禁止接受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也就是说全国牙防组公然接受企业捐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另外,我们也有理由怀疑,当全国牙防组拿着众多企业的捐款,再去为他们的产品作认证的时候,是否已经丧失了应该秉持的公正认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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