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香港旅游购物应“三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9:07 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30日讯(记者成跃文通讯员栾华)五一黄金周期间,不少消费者打算赴香港旅游购物。不过,近日港澳游线路出现了强迫购物及买到假货等事件,消费者赴港旅游时维权需注意哪些细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注意三方面。

  一是随团购物享有“14天免问情由退款”的权利。据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旅游业议会联合制订了《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香港旅游业议会所属会员均承诺参加百分百退款购物保障,如果消费者随会员单位的旅行团旅游并在其组织安排下购物,一旦购物后感到不满意,均可在购买之日起14天内就未经使用且包装完整的商品要求退货,经营者也将予以全额退款。

  二是购物前“货比三家”。香港商品的价格由经营者决定,因此不同商店出售的同一件商品可能存在差价。因此,在购物前最好多走几家商店,摸清市场价格。

  三是提防商家利诱游说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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