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烂尾楼”小业主明年3月有望收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案有新进展

  新快报记者余亚莲实习生黄丽

  “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自去年5月传出已被中石化收购的消息后,广大债主们昨天终于看到了拿回钱财的希望!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债权人会议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举行,市中院执行局通报了“中诚广场”系列案件的执行、涉案债权登记、分配原则等,不少港澳业主远道而来参加了此次大会。据悉,中诚广场的数亿元变卖款及其利息将优先用于返还购房款。

  “第一烂尾楼”涉讼300多起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1992年动工后,中诚广场仅一年就卖起了楼花,并吸引大量港澳投资客出手,价格一度高达3万多港元/平方米。可惜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公司”)因为资金断裂,在楼体封顶后,中诚广场就被迫停工,从此烂尾。其烂尾时间之久、牵涉面之广、牵涉资金之巨在国内无出其右,故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由于债权人众多,且牵扯到多位港澳籍小业主的利益,多年来中诚广场一直官司缠身。广州市中院、天河区法院、海南省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等,共审理过与其有关的诉讼300多起。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中诚广场诉讼案委托广州市中院处理。2002年7月,中诚广场进入债权登记阶段。据悉,当时中诚广场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15.67亿元人民币、1.24亿港元、0.3亿美元。

  据报道,经过相关企业的几次股权变更后,2006年年中,中石化集团总公司出手,购入了中诚广场的一栋塔楼,并正式将中诚广场改名为“中石化大厦”。

  8.6亿元优先偿还购房款

  据通报,广州中院此前已收到9.24亿元的“中诚广场收购款”,扣除变卖过程中的税费等杂费7394万元,现剩8.5亿余元,而该款存入账户后获得利息1000万元,上述共8.6亿元用于偿还各项债务。

  已经登记在案的债权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解除其与中诚广场的合约,要求返还购房款、偿还工程款、偿还抵押权、返还变卖款和偿还一般债权,中院暂定以上述优先次序考虑偿还项目。

  业主收楼要等到明年3月

  而希望续约并收楼的债权人,则需在付清购楼款后,接受中院的调整安排。因为中诚广场的A座已被中石化收购,并更名为“中石化大厦”,所以按照收购合同的约定,原住A座或购买了A座单元的债权人需调整到B座的3-35层及47-49层,实行先整层后个别的方案。

  据了解,此项调整将分三轮,首轮是选择同方位同面积的单元,根据首轮调整的结果再进行第二轮协调,允许误差面积为5平方米,三轮则将误差面积提高到10平方米。最后再以抽签法调整个别单元。

  此外,由于中诚广场烂尾多年,其外墙和消防等安全设施已不符合当前的标准,中石化集团欲对其重新装修,故交楼时间将顺延至2008年3月31日。

  据悉,部分曾决定等待收楼的业主不同意调整,在会场中马上更改债权登记表,要求返还购房款。

  为了确定让更多债权人满意的债权分配方案,广州中院在会上提出,要求返还购房款、偿还工程款、返还变卖款这三类债权人分别推选5名代表,而偿还抵押权的债权人则推选3名代表参加拟在8月举行的债权分配听证会。

  在全体代表债权分配听证会前,广州中院也将分别举行这四类债权人的小型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债权人名单和所选债权分配方案需在5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交广州中院。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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