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撤销全国牙防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9:50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中国网 新民网 广州日报

  卫生部4月30日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卫生部同时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说,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将不允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

  卫生部公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

  各方反应

  卫生部:牙防组成员不可能留任口腔卫生处

  新民网随即连线卫生部,询问原全国牙防组成员是否继续留任口腔卫生处时,得到答复称“不太可能”,牙防组和口腔卫生处不是一个性质。口腔卫生处是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而全国牙防组则是由专家组成的组织,不同于卫生部内设的行政处室。

  牙防组回应:该成立专门机构了

  卫生部发布撤销“牙防组”的消息后,中国网第一时间连线了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教授。张教授说,牙防组成立18年了,为推动牙防事业做了极大贡献。专家最初的设想是在政府设立一个机构,但当时形势正处在机构改革的一个历史时期,所以没有实现。牙防组就是在这样特定时期成立的,现在18年过去了,条件成熟了,牙防组也完成了特定的历史使命。

  谈及质疑牙防组的认证资格的时候,张教授认为“1992年的认证,是在卫生部领导下的一个部门行为,现在要把部门的行为变成国家行为。卫生部可以做这事,其他的也可以做。不能因此认定它是违法的”。

  企业:已不用认证标志

  

  柳州两面针股份公司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称,自从去年夏天,牙防组遭遇社会质疑后,公司已经主动撤下认证标志。

  北京乐天木糖醇公司宣传部门称,公司早在去年就不用牙防组认证标志。

  牙防组案当事人:卫生部回避问题

  4月30日下午,新民网连线去年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的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

  李刚称,卫生部撤销牙防组,承认其“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有一定进步性。但李刚指出,卫生部回避了公众最关心的两大问题,一是,牙防组曾于2006年3月17日展开发布会表示“全国牙防组不是认证机构”,那十多年来牙防组进行非法认证、纵容一些企业利用“牙防组认证”标志夸大宣传的相应责任由谁担负?第二,这十多年来,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是否收取费用,这笔钱的数额和使用情况是否应该向公众说明?

  专家:牙防组认证是受利益驱使

  牙防组曾在屡遭质疑和诉讼的情况下,仍长期存在,那么牙防组究竟属于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毛寿龙教授表示:牙防组的真实身份难以界定,它既不是一家政府机构,更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它什么都不是。它的存在,就类似于一个医疗小组,它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从事认证工作,完全是经济利益的驱使。

  牙防组事件始末

  2005年7月:牙防组内幕曝光:两个人两张桌 无权威

  2005年11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

  2006年3月:牙防组回应承认其认证不具法定权威性

  2006年4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牙防组卫生部

  2006年4月:卫生部回应被告事件:不应作为被告

  2006年7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卫生部被驳回

  2006年8月:法学博士李刚就牙防组违法认证再诉卫生部

  2006年11月:认监委卫生部叫停牙防组口腔保健认证

  2006年12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获赔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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