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将定期抽查处方管理情况处方不规范可能被罚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10:52 云南日报

  “目前各大医院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药品,处方外流,对医院来说毫无疑问会造成收入的减少。但医疗机构要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设置任何障碍阻止处方外流。”昨日,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针对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如是说。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生写在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必须规范,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核定的、标准的药品名称来开处方,不能用医生个人或者某一个医院制定的约定俗成的办法来开处方。医院的院内制剂,必须按照申报所核准的处方名称来开具。在《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凡医生处方不规范的做法都必须改正,否则要追究个人以及所在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根据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该怎样监管使医院的每份处方都符合要求呢?该负责人介绍,每天每个医疗机构都会形成大量处方,《处方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本身在处方管理中的责任。处方的日常管理责任主要在医院,院方要对处方进行监管,医院除要定期开展处方的点评制度,定期监控本单位处方存在的问题外,同时还要制定本单位处方集。处方集包括医疗机构的性质、主要任务、诊疗主要范围、处方可能常见问题和处方所涉及的药都有哪些等内容。

  该负责人强调,要通过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来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会定期抽查各医院的处方管理情况。处方量大,并不能成为一些医疗机构在处方管理中不到位的借口。

  实习记者 杜杉(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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