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得限制病人外出买药31部法规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11: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4月30日讯 (记者文刚 实习生邓正义)医院不得限制病人外出买药,律师在证券业务中出具法律意见时不得含糊其辞。5月1日起,将有31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4部。这些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药品、食品、用水的安全监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

  《处方管理办法》:

  百姓看病买药更明白

  5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让百姓看病买药更明白,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正式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者,将被暂停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不要忘记索要销售凭证。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市场应与经销商签订协议

  类似“红心鸭蛋”、“福寿螺”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成为当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严重隐患。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应当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以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同样为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政府组织生产、采购和分发。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统一调用,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停止供水应提前24小时通知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敲响了环境安全的警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明确,城市供水单位有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查询的义务。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确需停止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禁止人体器官买卖

  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且有权予以撤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废品收购须持照营业

  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废品收购者须持照营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出售单位名称、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如实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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