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11:09 云南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我省“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的实现,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我省将加大力度进一步实施差别电价。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主要措施为:一、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二、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也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三、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四、严格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的收费政策;五、加强对差别电价收入的管理。

  省经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差别电价划分标准,对我省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以及生产装置名单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认定并发文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记者 李犁(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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