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残无业者每月补助3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13: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杜新达) 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已颁布实施,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主要是残疾程度较重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视力、肢体残疾人,每月可享受310元的生活补助金。

  据介绍,凡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没有固定性收入、无业、生活靠亲属或家人照料、未享受城市和农村低保待遇以及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都可以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助。已享受城市、农村低保待遇或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不能享受本政策。

  参照今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本市将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人每人每月发放310元生活补助金。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或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残人鉴定证明和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批准后补助金由各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发放。

  记者了解到,重残无业人员凡在5月15日提出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将从今年4月1日开始补发;5月15日以后新办《残疾人证》并提出申请的,从审批之日次月起发放。X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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