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推出五大措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16: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近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劳动保障部将采取五大措施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建立健全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政策措施。

  二是指导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是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

  四是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继续实施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务求在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方面有一个大的突破。

  五是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了272个劳动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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