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月可获补3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01:1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侯艳)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主要包括残疾程度较重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视力、肢体残疾人),每月将可享受310元的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市残联等单位近日下发了《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60周岁、没有固定性收入、无业,生活靠亲属照料或家人照料,未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将享受生活补助。补助的标准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符合补助范围的重残人,每人每月参照当年规定的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但不享受粮油帮困卡、分类救助、廉租房等为低保人员制定的其他补助政策。

  以目前本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310元为例,非农户口符合补助范围的重残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到310元生活补助金。在5月15日前提出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将从今年4月1日开始补发。5月15日以后新办《残疾人证》并提出申请的,从审批之日次月起发放。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或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残人鉴定证明和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批准后补助金由各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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