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等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 吕诺)根据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帮助提高成绩、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另外,广播电视少儿节目中不得发布药品广告。涉及增强性功能内容的药品广告,只能在7时前、22时后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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