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打零工”警惕三大侵权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04:01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期掌握的情况表明,寻找长假“打零工”机会的求职者,成了个别不法企业和个人侵害的对象。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人士介绍,这些侵权行为主要有三类:

  一是报酬过低。上海市民方小姐在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到上海一家餐饮公司打工,在工作7天后结算薪水时,公司仅支付了150元的“劳务费”,远远低于当地6.5元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骗你交费”。在去年“十一”黄金周前,一名中年妇女在上海一所大学校园内招聘商场专柜的兼职人员,并解释说“专柜工作人员要过节,急着招人顶岗”。这名妇女向报名的学生每人收取了20元的报名押金,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后,一连几天杳无音信。学生们事后照着电话打去,才发现上当。

  三是“不当收费”。个别不法企业让求职者替单位卖门票、兜售保险、推销信用卡等,但要求事先垫付“包销费”。由此,求职者卖不出去还得自掏腰包。此外,还有以“服装费”“培训费”“入会费”“保证金”等为名的不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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