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查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12:30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2日电(记者沈汝发)“五一”长假是公车私用的高峰期。今年“五一”黄金周,为了狠刹公车私用歪风,福州市纪委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2007年3月,福州市纪委和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领导干部凡违反规定,一律按违纪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给予当事者党纪或政纪处分,同时将追究当事人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根据这一通知规定,福州市纪委在今年“五一”检查期间,增加了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内容。据介绍,检查的重点是各个县市区的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收费站等地方。

  此外,福州市还把执行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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