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3日02:28 台海网

  台海网5月3日讯(驻福州记者林芹)今年我省将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坚决查处利用办班、补课进行乱收费的行为规范教育收费,昨日,省教育厅出台《福建省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今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农村地区免杂费后,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取消以上规定外的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意见》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要重视农村学校建设,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要重视教育资源整合,对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进行合理撤并和合理划片。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严格按照省定招收“借读生”有关规定招生,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

  《意见》要求继续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

  《意见》还指出凡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凡没有做到“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严禁继续审批公办学校改制为私立学校。严禁公办学校搞“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坚决刹住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乱收费歪风。

  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坚决查处利用办班、补课进行乱收费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的行风建设,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教育行风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进行重点评议,进一步促进教育部门的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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