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走路边摩托车犯盗窃罪获刑10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3日05:3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虎)见路边无人,“顺手”将一辆带着钥匙的摩托车开回家。日前,万州区法院一审以当地男子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月17日凌晨3时,王某途经万州天援路时,见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粗心的车主当时忘了将车钥匙取走。因是深夜,附近无人,王某遂将该车骑回家中,并将该车号牌及挡泥板卸下后归自己使用。

  三天后,警方接到失主报案,将王某人赃并获。经鉴定,该车价值2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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