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老人将获服务券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1:02 京华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北京正在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困难老人、有特殊贡献的老人将获得政府提供的每月最高250元的服务券,今年下半年将出台具体的补贴政策。

  市民政局福利处副处长魏小彪介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将是今后本市养老事业的趋势。对贫困老人、有特殊贡献的老人、低保老人等,政府将考虑出台相关政策,由政府提供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上门养老。

  魏小彪透露,今年下半年将要出台的养老补贴办法主要是针对4种老年人,即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户;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散居老人、三无对象和五保户;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而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人;具有特殊贡献的市级以上劳模、归国华侨老人和80至89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9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这部分老人每月获得的补贴最低50元,最高为250元。”魏小彪表示,补贴是以服务券的形式发放,老人拿到服务券后可以找专门的服务人员或服务单位来购买自己需要的服务,比如医疗服务或生活照料等,然后服务单位可以拿着服务券到民政部门去兑换现金。“这些服务单位要通过招标选择,由政府监督。将来有服务要求可通过在居委会或街道来联系提供养老服务的专门机构。”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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