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取消商家“最终解释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1:09 北京晨报

  规范假日促销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华社电(记者张敏)江西省内贸办、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6部门在本次黄金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不得虚构原价打折及保留“最终解释权”,并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设置障碍,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要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更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江西对消费者在商场司空见惯的“全场促销”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于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如果零售商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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