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工程骗得74万 new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5:59 长江商报

  三名男子被潜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彭振林 唐文胜)三名男子张某、鄂某、李某隐瞒真实身份,虚设工程项目,冒用其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以能中标为诱饵,骗得投标者74.5万余元后逃匿。日前,潜江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3万元;鄂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处罚金2.5万元;李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万元。

  借用营业副本签合同

  据悉,2005年6月,张某、鄂某获悉江汉油田比耐雅大楼的招租信息后,两人合谋虚设工程实施诈骗。他们通过湖北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某的关系,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借到。

  2005年7月1日,张某和鄂某谎称由湖北世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将比耐雅大楼改造为三星级大酒店,并擅自以湖北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江汉油田比耐雅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交纳了2万元的租赁合同担保金,成立了“湖北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华茂大酒店筹建处”。张某化名“张沐”担任总经理,鄂某化名“周运来”任副总经理,还物色了匡某、刘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作为公司成员。

  公司“成立”后,张某和鄂某又请武汉人艾某设计了华茂大酒店装饰工程图,自编了项目负责人、设计人、绘图人、校对人等人名,盖上了私刻的“中国第三工程局深圳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设计专用章”。

  张某和鄂某还购买了办公设备,私自刻制了“湖北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湖北世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同时还要求江汉油田比耐雅工贸有限公司在潜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理了项目名称为“比耐雅大楼改建三星级酒店项目”的湖北省企业投资备案证。

  张某将该证用镜框挂在办公室墙上,对外宣称该项目与江汉油田合资经营,而且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已到位。

  篡改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为了掩人耳目,张某和鄂某又要求比耐雅工贸有限公司协助申报了华茂大酒店的工程消防审核。江汉油田公安局消防科审核后,认为该工程方案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于是下发了《关于不同意华茂大酒店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的审核意见书。

  张某见后,将该意见书首页的标题《关于不同意华茂大酒店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中的“不同意”篡改为“同意”,对外宣称消防设计审核已通过。此后,两人开始行骗。

  “第三者”插足骗局

  2005年8月和9月,张某、鄂某伙同柯某、黄某、刘某、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以一定能中标为诱饵,先后诈骗作案10余起,诈骗对象和范围遍及浙江、江西、广东、安徽、辽宁以及省内武汉、黄石、黄冈等地的装饰工程公司,共计68.61万元,而后逃匿。

  其中,张某分得赃款22.11万元,鄂某分得赃款16.52万元。

  2005年9月,李某得知张某与鄂某在行骗,便向张某提出分30%的所骗赃款作为“介绍费”,张某表示同意。

  2005年10月9日,李某带深圳文化装饰工程公司武汉分公司方某来到江汉油田华茂大酒店筹建处与张某见面。张某和鄂某欺骗方某一定能中标,3人共骗得方某人民币5.942万元后逃匿。

  张某分得赃款2.3952万元,鄂某分得赃款1.5968万元,李某分得赃款1.9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鄂某、李某违反市场经济管理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虚设工程项目,冒用其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以一定能中标为诱饵,骗得投标者钱财后逃匿,张某、鄂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李某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鄂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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