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50万余元一男子被判10年 new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6:20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许丽薇 记者 沈佑荣)记者昨悉,武汉市一男子伪造文书虚开增值税50万余元被判刑10年。

  据江汉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2004年6月,武汉人张某借用黄某的身份证,对武汉海涛物资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进行变更,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某,张某为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此后,张某在汉口前进一路租赁了一套门面,以武汉海涛物资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

  据江汉区法院审查确认,张某经营的公司与深圳市成浩进出口有限公司并无任何业务往来,但在2004年7月至9月期间,张某伪造了12份深圳市成浩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文锦渡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向江汉区国税局申报抵扣税款,共计人民币508974.18元。

  江汉区检察院在查阅江汉区国税局的有关行政处罚案件材料时,发现张某涉嫌犯罪,建议将该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去年,张某在浙江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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