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离婚者登记理由为性格不合与感情破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9:16 金羊网-新快报

  “闪婚”致“闪离”

  记者调查发现,离婚人群呈年轻化的趋势在全市都有体现,而80后更是发明了“闪离”这么一个后现代词汇。今年1月1日到4月18日,在天河区登记离婚的341对当事人中,40岁以下的人员占一半,其中很多人婚龄未超过一年。

  据天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造成离婚年龄走低的主要原因是“闪婚”一族的婚恋态度,从相识到结合往往“电光石火”,双方缺乏了解,对婚姻理想化,真正生活在一起,才发现“相爱容易相处难”,随之选择分手。该工作人员总结认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三‘短’,相爱短、磨合短、婚龄短。”

  她告诉记者,相恋时间的长短决定双方的了解程度。“我接触过相识50多个小时就结婚的恋人,如果不是让我看到,我也不相信有人对婚姻如此草率。”该人士指出的第二“短”指新婚夫妻的磨合期短,双方缺乏耐心,感情经不起任何风雨,一遇到挫折马上就想到

离婚,“那对闪电结婚的年轻人只在一起两个多月,而新婚夫妻最少也要磨合一年才可以相互契合。”

  因为相恋、磨合时间太短,最终导致婚姻维系的时间很“短”。

  80后对婚姻不能“凑合”

  记者了解到,在离婚的人群中,婚龄不超过一年的年轻人占大半,有人戏谑“七年之痒”已变“一年之痒”。“80后的年轻人没耐心经营婚姻,他们熬不过双方都要感觉‘疼’的磨合期。”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已8年的一位民政人士分析说,这和独生子女心理素质较弱、承受能力较差有一定关系、但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现在施行的“离婚”自主。

  她总结说,80后的宽容度和忍让度都不够,尤其是独生子女,这导致了他们的婚姻也不够稳定。他们对婚姻质量的要求很高,所以不能“凑合”。记者了解到,“闪婚”致“闪离”的80后很少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这也让他们对离婚没有更多顾虑。

  九成离婚者登记理由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记者走访发现,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不愿提及离婚原因,出现在登记表上的分手理由几乎都是“性格不合”或“感情破裂”。一位多年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人员说,协议离婚的夫妻中至少有九成使用上述理由。她告诉记者,根据不完全统计,当事夫妻认为感情冷漠,感受不到对方爱的占九成,剩余一成为婚外情、性生活不和谐、夫妻社会地位悬殊等。

  “离婚手续简便了,感受不到爱就要来离。”该工作人员惋惜地说,很多夫妻离婚时没有考虑清楚,怄怄气、斗斗嘴都可能来闹离婚,真离了又后悔,觉得自己太冲动。

  据悉,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之前,婚姻登记处需要看到申请人单位给出的证明,才能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2003年10月,新条例施行后,结婚和离婚完全成为当事人的“私事”,只要双方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来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

  近4年离婚对数

  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

  广东省32026 48903 7273780000多

  广州市6188984110463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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