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后却没能买到房屋消费者获赔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11:5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按照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约定交付了10000元定金后,却没能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一怒之下贵阳市民张某投诉到消协。5月1日,记者从贵阳市小河区消费者协会获悉,在消协的协调下,张某不但获得了经纪公司退还的购房定金10000元,还获得3000元违约赔偿金。

  据了解,3月21日,贵阳市民张某在贵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位于小河区盘江南路的一套面积为104平方米,房价为18.8万元的二手商品房,当天张某还和房主签订了一份购房定金协议书,同时支付了10000元购房定金给经纪公司代为保管,并约定4月30日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想到4月16日张某却接到经纪公司的通知,说是房主的房产手续不齐,不能交易,张某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经纪公司之前没有把房屋的具体状况核实清楚,导致自己买不到所想要的房子,遂要求赔偿损失,可经纪公司一口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协商无果,4月17日张某便将经纪公司投诉到了小河区消协。

  近日,在消协的协调下,这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同意退还张某的购房定金10000元,并赔偿违约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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