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节能指标纳入干部业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19:20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5月4日电(记者 张泽伟)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确定了全市节能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将节能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该《决定》提出对节能工作实行硬性考核,落实目标责任。没有完成节能目标或评价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各类年度评奖,不得授予荣誉称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各部门和各区县要加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的日常跟踪和年终考核,兑现考核奖惩。

  天津市有关部门将尽快制定天津市能耗考核统计办法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对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的节能目标完成指标,节能措施指标和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该《决定》提出的节能目标,到2010年底,天津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9吨标准煤,比2005年底降低2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到1.12吨标准煤,比2005年底降低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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