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力推查办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5日03:33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薇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采取以下三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走向深入”。

  一是认真调研准备。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走访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调研了解城镇建设的基本情况、政策法规以及商业贿赂的发案环节、作案手法等;学习借鉴上级检察机关总结推广的发案、破案规律,认真总结过去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掌握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和侦破方法。

  二是积极开辟案源。抓紧对已经掌握的线索和近年来查办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加强举报宣传、与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方式拓宽案源渠道,从中排查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选准查办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三是集中力量查办案件。要从排查确定的案件线索入手,通过细致缜密的初查,尽快立案、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打开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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