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送子女在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农民工须换签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5日08: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姚长寿) 每年秋季,部分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将在成都的学校读书。《成都市城区2007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换签(新签)劳动合同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对今年有子女需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农民工换签新合同的具体事宜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换签合同工作已经开始,将持续到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结束时为止。

  持有原籍农业户口簿和IC卡暂住证,并已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就业的农民工,若愿送子女到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上学,须到务工所在地城区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由成都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有防伪标记的劳动合同书(2007年免费专用版)。领取劳动合同书时应当出具:2007年5月15日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父或母及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本人及子女在原籍的农业户口簿;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需持有用人单位的用工证明。领取合同后,农民工须到用工单位换签(新签)劳动合同。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换签(新签)劳动合同后,须到领取劳动合同书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备案,持已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后,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城区劳动保障局每10个工作日须将备案登记花名册上报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汇总后交市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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