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民工享受带薪休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03:24 新京报

  专家称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企业转变观念,提供制度保障

  本报综合报道 两年来第一次回到农村老家的刘庆心里十分高兴,7天的探亲假,公司不仅报销往返交通费,每天还给50元的补助。刘庆笑着说:“以前请假探亲,担心公司把我辞退。现在公司有明确规定,保障我们享有探亲的权利。”

  从河南汝阳县农村到天津港打工的刘庆,是他所在的公司里少数享受带薪休假的员工之一。这家公司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必须工作满两年以上。

  在中国,带薪探亲和休假长期被视为一种福利,只有国家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才有资格享受。而农民工基本没有节假日。

  近来,中国的一些企业陆续出台了农民工带薪休假的制度。山东省青岛港今年出台规定:只要在港口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一年10天的带薪休假。福建省厦门市的劳动监察部门称,在已通过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年审的企业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阎金明说:“中国已经意识到了农民工不可取代的作用,正在逐渐提高农民工待遇。而带薪休假就是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频繁出现的农民工短缺现象,也促使中国政府和企业,不得不考虑提高民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待遇。

  天津天贵装卸劳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张秀说,虽然公司一年要支出40多万元用于农民工休假补助和报销路费,但他们因此能够更加安心地工作,对企业来说,工人的流动性减少了,技术熟练程度提高了,减少了再招工的成本,提高了企业效益。

  但是目前,中国能享受带薪休假的农民工可谓凤毛麟角。专家称,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财力和时间,更需要企业转变观念,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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