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降低高中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05:3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要求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表示,要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

  曹长庆在收费统计工作座谈会上说,教育、医疗、涉农收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如解决不好,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在教育收费方面,要督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确保落实;继续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凡没有做到“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在医药价格和服务收费方面,要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降低偏高的医疗器械价格和医疗检查收费标准;加大医疗服务收费整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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