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班车”为由向乘客收钱 公司已责令该车停运7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08: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李慧博)昨天上午,一辆从河北省沧州盐山开往北京的长途客运车快要进京时,售票员突然向乘客提出加收每人10元钱,理由是该车为“加班车”。

  乘客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早晨7点50分,他从河北省盐山西站乘坐车牌号为冀J78227的长途客运车到北京。上车前每位乘客都付了60元的车票钱,但快要到北京时,售票员突然称此车是加班车,须向每位乘客加收10元钱。“中途收加班费的情况还是头一次遇到,我觉得非常不合理。”王先生说,当时车上共30多位乘客,虽然大家都觉得不合理,但其中十几位从始发站上车的乘客还是交了这额外的10元钱。

  事发后,记者采访了该车所属单位沧州运输集团公司运输部的秦先生。秦先生说公司实行责任经营制,线路归公司所有,个人出资买车。但他强调,票价不能由车主私自制定,目前这一问题正责令下属直辖该车的孟村公司进行处理。

  记者随后致电沧州运输集团公司孟村公司,该公司刘先生表示,经调查该车车主确实多收取了每位乘客10元钱。公司已经责令该车停运7天,并向乘客道歉。对于多收取的10元钱,公司会原数退回。

记者: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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