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取保候审再骗走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林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新快报讯(耀文)因骗钱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林某不顾已身怀六甲,竟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出山”,骗得30万元。日前,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

  据《茂名日报》报道,2002年6月,林某对刚认识不久的王×贵说,她打听到,在茂名石化实华公司开立石油指标户做石油生意可以赚大钱,但需要100万元押金。若王×贵有兴趣,她自己可筹集80万元,王×贵只需筹集10多万元,合作开一个石油指标户,王×贵听后表示同意。

  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王石贵将多年积蓄及借来的钱共12.5万元,分10多次交给林某。但林某收到钱后全部用于买车、建房和挥霍。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林某已怀有身孕,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林某竟利用“大肚婆”的有利条件继续诈骗。

  2004年2月,林某对在2003年11月才认识的“朋友”韦某谎称,有人要还钱给她,但因其身份证没带回来,没法开户,希望韦某借存折给她作存款之用。拿到韦某的存折后,林某找人分几次将“存款”数据伪造到100万元,并把存折交回韦玉玲保管,以取得其信任。其后,林某伙同许某(另案处理)密谋,以各自的名义伪造两本假房产证交给韦某作抵押,以借钱有高利息回报为饵,于2004年4月至5月,多次骗去韦某人民币共30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并花光输光。后来,林某突然“失踪”,韦某方知上大当,立即报案。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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