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后到工地阻工,还大闹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3妇女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10:2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贞丰县珉谷镇菜园村中菜园组朱维平等3名妇女,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近日被黔西南州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贞丰县教育局为修建贞丰中学,经过贞丰县国土局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对村民按规定进行补偿后,在征用菜园村和阴滩村的部分土地时,与村民发生土地纠纷。之后,贞丰县教育局以被告人朱维平、罗顺会、卢永贤等人阻碍施工为由向贞丰县法院提起诉讼。贞丰县法院判令3被告人停止阻碍施工的侵权行为。

  判决生效后,卢永贤等3人仍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多次到贞丰中学施工工地阻工。卢永贤还被贞丰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之后,被告人朱维平、罗顺会仍不停止违法行为,且参与他人到法院进行无理质问和哄闹,因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而被司法拘留。贞丰县法院一审认定3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朱维平、罗顺会有期徒刑2年,卢永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维平、罗顺会不服,提出上诉,被黔西南州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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