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投资4.3亿元开展奥运环境整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13:58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李寿生日前表示,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是中央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当前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已进入项目组织实施这一关键阶段,下一步要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按照北京市下达的任务量,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项目中,建筑物外立面清洗面积122万平方米 ,粉饰面积543万平方米,“平改坡”面积8.7万平方米,还有老旧小区改造、燃煤锅炉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4.34亿元。项目涉及国资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中央企业共175家单位。

  李寿生在国资委召开的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第二次会议上说,这些措施是:

  一是为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相关单位首先要进一步核实产权,这是做好迎奥运环境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前提,也是落实项目投资资金的基本依据。

  二是要依法认真做好整治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投资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上,必须到各区(县)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投资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下,由产权单位直接发包的项目,要在国资委环境整治办公室及本单位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产权单位邀请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比选后,报区(县)建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三是加强环境整治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相互协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一城区以产权数量多的单位为主,产权数量少的单位为辅,合作进行招投标。

  四是要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起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作用。(记者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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