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行政收费达400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7日01:10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披露,当前,我国各种收费规模依然偏大、行为不规范。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再加上各种基金征收总额2000多亿元。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

  “要加快收费管理立法进程,逐步过渡到依法设立收费项目。”曹长庆强调,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得通过行政审批立项。收费标准的审批,也必须依法进行。依法设定收费项目,可以使每项收费都有明确的依据,真正反映公共服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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