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荤食品加工间过热须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7日08:15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 (记者 张莉莉)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集体供餐或举办大型聚餐的单位,若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须立即整改。

  近日,长春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食物和饮水安全开展了全面检查。规定集体供餐或举办大型聚餐的单位,一旦对食品及饮用水检出可疑阳性样品的,或发现未能出示有效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必须停止使用。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的;生食食品清洗消毒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须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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