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物权法》保障作用 台商大陆开发休闲农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7日08:2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7日消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16日表决通过《物权法》,该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看好《物权法》的保障作用,台商积极在大陆开发休闲农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着眼即将实施的《物权法》所带来的效应,不少台商积极采买“四荒土地”(荒山、荒沟、荒丘和荒地),准备转型成休闲农场。

  “五一”黄金周今(7)日将结束,在上海的台商吴先生利用长假走了一趟浙江农村考察之旅。吴先生表示,《物权法》提及具开发利用价值的“四荒土地”,在产权清晰后,投资价值跟着彰显。

  报道称,吴先生说,大陆这几年流行“农家乐”,每逢黄金周,总是会有大批城市市民前往农村消费。农村土地价格便宜,还可设定抵押、转让,对投资人来说,风险比以前低很多。吴先生已批下大批农村土地,未来将开发成观光休闲农场。

  台湾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大陆业务法律顾问曾文雄表示,《物权法》以清楚的法律条文扩大物权用益效果,让不少台商感受到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变广了。眼尖的人只要懂得运用,几乎就是一笔好投资。(郭强)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