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院》遭侵权 敖幼祥提告获赔40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7日12:08 中国台湾网

  

《乌龙院》遭侵权敖幼祥提告获赔400万(图)

  《乌龙院》遭侵权案,敖幼祥胜诉。台湾TVBS电视台图

  中国台湾网5月7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以漫画《乌龙院》走红的漫画家敖幼祥,在2001年将漫画版权授权给台湾一家公司使用,但这家公司却擅自授权另外一家公司,将《乌龙院》改成彩色版,敖幼祥因而不满提告,法院判决敖幼祥胜诉,对方得赔他400多万新台币。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以简单的麦克笔,迅速画上几笔,为大家所熟悉的大师兄立即跃然纸上,不需要任何文字,再配上小师弟和蔡捕头等,诙谐的表情,绝对就能让人捧腹大笑,这就是漫画家敖幼祥的创作《乌龙院》。

  因为《乌龙院》太受欢迎,风靡整个华人世界,敖幼祥在去年还特地将几个主角改版,改成长篇故事。不过其中有一套黑白变彩色版,可是让敖幼祥看了大为吃惊。

  原来,近年已经将重心转往大陆发展的敖幼祥,在2001年将《乌龙院》等142本漫画版权授权给台湾欢乐资源国际公司使用,但这家公司却擅自授权给另外一家公司,将《乌龙院》从黑白变为彩色出版。敖幼祥因而一状告上法院,法官判决欢乐信息公司败诉,不但要赔敖幼祥400多万新台币,还要登报道歉。(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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