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兵”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0:05 新京报

  延庆对施工工地实行安全协管员制度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通讯员郎丰杰)延庆建委日前对施工工地实行安全协管员制度,聘用首批5名施工现场安全协管员对全县施工工地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据介绍,这5名施工现场安全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他们每个月要对协管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四次以上现场检查,如果发现参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标准,或建筑实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协管员有权现场予以口头警告、纠正或制止,并及时向主管监督执法人员报告。

  同时,协管员还将依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地及时向主管监督执法人员报告,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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