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收入主要依赖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0:45 新晚报

  据新华社合肥电(记者 王立武)导游是合法职业,却多数没有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回扣,但拿回扣又不合法;为旅行社工作,但不是旅行社的员工。中国导游市场的这些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既使目前大多数中国导游面临尴尬处境,又已严重阻碍了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王拥军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第一代导游,1989年大学英语专业函授毕业后,去黄山市一家旅行社当导游。如今,他是挂靠在黄山市导游服务公司的高级导游员。他形容自己的现状:拿“灰色”收入的“临时工”。王拥军介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旅行社发放的带团补助,平均每团/天约30元至50元不等,这是导游的合法收入。二是在导游服务过程中收受的各类回扣,其数额难以统计。

  黄山旅游学院盛学峰副教授分析,《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但并未规定导游如何从旅行社获得合理的薪酬以及导游合法的收入渠道。客观上,导游既然是自由职业者,就要承担没有任何收入保障的风险;旅行社既然不再承担为导游提供各类保障的压力,就要为导游提供生存的利益空间。导游可以收取各类回扣这一个“行业潜规则”就是这样形成的。

  黄山市一位旅行社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专职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各种社会保险也都由导游自理。因此,专职导游获得报酬也只能依赖回扣。

  盛学峰教授说,“回扣顽症”既让旅游主管部门伤透脑筋,又让导游成为“过街老鼠”。有关统计显示,国内游客投诉涉及导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购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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