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脖店老板投毒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1: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胡柳)簋街鸭脖店老板王健强向竞争对手的汤料内投放亚硝酸盐。近日,东城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王健强1年半徒刑。

  王健强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投毒,但表示“就是想恶心罗某,让罗某的生意不好,没别的目的”。法院考虑到王建强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因此从轻处罚。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胡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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