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殃及楼下房主去世难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1: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5月7日讯 7日,记者从济宁市司法局12348获悉,家住济宁市中区的陈女士到该中心咨询,自家买的二手房刚装修好,却因楼上漏水而遭殃。陈女士了解到,楼上房主去世后房子一直无人居住,他们一家因为不知道为此该找谁而伤透脑筋。

  陈女士称,2006年12月,她在枣店阁社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精心进行了装修。2007年2月,楼上的房主因病去世,随后其家中开始漏水,导致陈女士家客厅墙壁上出现大面积渗水,新刷的墙面也被水浸泡得凹凸不平。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洗手间。更让陈女士烦恼的是,自楼上房主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居住,“我们联系不到楼上的房东,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漏水了。”陈女士说,她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解释,该房主原来只留下过一个固定电话,由于其离婚多年,现在电话已打不通了。他们打听过很多居民,都联系不上。至于该房子现在的房主是谁

  ,他们也不清楚。陈女士说,自己向派出所反映,但警方说不能撬门。

  司法人士就此解释说,如果存在漏水是房屋本身的问题,建议她向有关部门申请检测,如果证实的确是房屋自身的问题,若尚在保修期内则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若已超出保修期则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专业机构寻求帮助。根据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司法人士推测应该是楼上住户非正常使用房屋导致楼下房屋漏水,因此楼上住户应承担房屋的维修责任。若房主去世,则其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来承担。


记 者 贾红梅  通讯员 申相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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