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3天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3倍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3: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五一长假即将结束,劳动保障部门提醒:5月1日到3日安排职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用补休替代3倍工资。

  前3天是法定节假日,因此1至3日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假代替。后4天是休息日,职工加班后,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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