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巾帼调解协会”成为百姓的好帮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4: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莱西市妇联在全市成立了由妇代会主任任组长,3至4名“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道德作风硬、办事公正、有见义勇为精神”的妇女任组员的巾帼调解协会。目前,全市共有巾帼调解协会736个,已构建起由妇联领导、镇村各级妇女骨干积极参加调处的“巾帼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女调解工作网络。

  ——村民有了说事的地方。每个巾帼调解协会都设立了单独的“村民说事室”,每天安排一名会员值班,群众遇到难事、烦事或发生矛盾纠纷时,可以找她们帮助协调、进行处理。

  在“说事室”,巾帼调解协会会员认真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认真听取,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记录,待全体会员研究征求上级有关部门意见后,3天内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形成“群众说事,会员理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督促查事”的村级调解组织模式。真正做到了让村民有话好好说,有话有地方说。

  ——村民有了学法的阵地。协会每月都在主要街道为妇女刊出法律基本常识、公民道德、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的黑板报、墙报;通过演出丰富多彩的《平安家庭颂》、《争创“平安家庭”十劝歌》等法律宣传快板及小品、三句半等节目,向妇女宣传法律。每月至少活动2次。此举既有法律内涵,又通俗易懂,深受妇女的喜爱。同时,按照协会成员“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市3600余名调解人员分层次、多形式的进行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在村庄里,巾帼调解协会成员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经常利用农闲时节召集妇女学习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起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氛围,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了家庭的平安和谐。

  ——无助的人有了帮手。巾帼调解协会自成立以来, 一直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积极主动地处理涉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人身损害等方面的纠纷,发挥了其他部门无法取代的作用,切实保护了受害者正当权益,为弱者撑起了一片蓝天,受到了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好评。如农村妇女李美珍与妯娌因使用场园两人争吵直至动手,事后总觉得吃了亏,双双找到调解协会,把心中的不满都讲了出来。倾诉出来以后,调解员没有马上评论对错,而是平和两人的情绪后,耐心细致地引导她们,让她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李美珍主动向嫂子道歉,妯娌两个又和好如初。

  莱西巾帼调解协会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纠纷2000余起,全市各类纠纷及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不少。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巾帼调解协会也越来越受群众信任,被亲切地称为“民间的110”、“百姓法官”。

  李晓军 刘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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