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招代言人两“星探”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5:30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重庆电“星探”孙波、孙本根以获取高额报酬为诱饵招收形象代言人,骗取他人钱财,日前被渝中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共被判处罚金6000元。

  2005年1月至7月期间,孙波与孙本根骗取张某某等3人10320元。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孙波伙同胡俊、何建及孙本根等人,在新疆乌鲁木齐,骗取了姜某某等12人41330元。2006年2月,孙波先后骗得邓某某等4人66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波、孙本根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