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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贵阳5月7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省望谟县原县委书记王治斌涉嫌受贿一案日前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王治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17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当庭未作判决,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