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天仅3天有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6:09 长江商报

  员工投诉肯德基违反劳动法 劳动部门:必须严格支付加班费

  本报讯(记者 张涵)“‘五一’我工作了7天55个小时以上,加班费却只发前3天,我们也进行了投诉,但毕竟我们力量太小。”这是一位肯德基员工无奈之下发出的呼喊,记者昨日先后来到肯德基群光、王家湾、花桥一村等店,发现五一期间,肯德基只发前三天的加班费,平时打烊晚班加班费也打了折扣。

  加班费大打折扣

  一年前,小刘应聘进入肯德基一家连锁店,属于全日制员工,当初刚进入的时候,她感觉很骄傲,“毕竟肯德基是国际大公司嘛,它的团队文化肯定能让我受益匪浅。”小刘说,一年过去了,小刘不再有当初的激情。

  “五一”七天,除了5号休息了一天之外,小刘上了6天班。

  “‘五一’前三天还是有发放加班费的,不过我们平时是按照小时算工资的,每个小时3.8元的基本工资加0.7元误餐费,前段时间洋快餐工资门事件沸沸扬扬时,我们每小时按总计4.5元计算,等到‘五一’前3天发3倍薪水时,却只按3.8元算小时工资了。”小刘说。

  据小刘介绍,平时肯德基是按每周5天,每天8个小时进行排班,但实际情况是,每天经常性要上8到10个小时班,上班超过8小时,才能带薪休息半个小时,上班6个小时,休息15分钟,其他时间没有休息。

  并且上打烊班的时候,经常需要上到凌晨2点左右,而工作记录却只停留在12点或者12点半,由值班经理在电脑上代为刷卡,以防工作超时,刷卡后的时间没有任何加班费。

  另外一位员工无奈地说,“五一后四天,按照国家说的应该给双薪,我们没有,而且我们已经超体力工作了,‘五一’这七天时间我们工作都在55个小时以上,没有多给钱,也没有所谓的补休,一星期工作55小时以上而且超强度还要上打烊晚班这是什么概念!”

  公司称将安排补休

  在肯德基华师店,记者向正在门口打扫卫生的员工打听“五一”加班费发放情况,该员工很警惕地看着记者,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她说,公司有规定,不能谈论这些问题。

  而在肯德基群光店,得知记者是来了解加班费的问题,几个员工避而不谈,过了一会,来了一个胸牌为组长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一切无可奉告,当记者向他询问经理或者更上一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时,他一边不停地说抱歉,一边让记者打114查询。

  下午,记者又采访了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下辖肯德基等公司),公共事务部刘小姐在详细询记下了记者反映的问题后,解释说要与人力资源部联系核实后才能有个答复,并建议记者采访劳动部门。

  昨晚,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对记者表示,将会对后四天加班的员工安排补休。

  劳动部门:必须严格支付加班费

  武汉市劳动局一位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不论任何性质的企业,只要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全日制用工关系,“五一”期间都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员工加班费或者进行补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或者不付法律规定的加班费。

  这位负责人说,肯德基用工关系比较复杂,关于学生兼职的用工情况,暂时存在一个法律界定的问题。但是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的,只能按照全日制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支付加班费或进行补休。

  武汉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85755113

  ■相关链接

  省总工会调查洋快餐违法用工情况

  新华社4月5日电 近日有多名读者投诉在武汉地区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店做小时工,每小时仅3.9元工资,低于该市中心城区最低小时工资6元的标准。

  武汉女孩吴兢(化名)称,去年起,她在武昌群光广场必胜客餐厅做兼职,工资是3.9元/小时,节假日有时每天工作8小时至10小时,餐厅没有为她办理任何保险。

  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对于读者反映的情况,湖北省总工会4日表示,已开始对肯德基、麦当劳等企业的用工情况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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